黑龙江日报2月19日讯 日前,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全省法院系统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了“一四四五”工作机制,反腐倡廉建设开创了新局面。截至目前,全省192个法院中,24个法院连续三年实现“零违纪”,45个法院连续5年“零违纪”,72个法院连续10年“零违纪”。
据悉,“一四四五”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责任抓落实:做到一个“纳入”,即纳入法院工作总体规划;坚持四个“一起”,即同审判执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推行四个“亲自”,即主要领导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保证“五个一次”,即法院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廉政工作,分管领导每半年对分管部门进行一次廉政督导检查,分管领导每年向党组汇报一次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情况,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年对下级法院廉政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省高院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法院廉政工作推进会。同时,省高院还坚持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和量化打分相结合,对下级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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