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出租大客燃油费随油价涨跌 6月底前取消未经审批道路收费
2013-03-08 09:57: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8日讯 为应对成品油价格大幅波动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影响,昨天,省政府发布新政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包括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道路通行费优惠、运价和油价联动等。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今年6月底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涉及道路运输的各类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未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一律取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借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向道路客货运输司机强行收取任何费用。

  建立健全道路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成品油价上涨或回落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及时调整燃油附加费。

  我省此次还出台了道路通行费四项优惠政策。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道路通行费实行七五折优惠。对于客车和采用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交通的车辆给予适当优惠。省内定期定线运行的客运企业公车公营车辆达到150台以上的,视企业规模给予优惠。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多轴大型货运车辆给予适当优惠。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