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1日讯 3月份,哈市天气正处于“春融期”,冰雪早化晚冻,对县(市)级村路、乡道路况影响较大。目前正值全市中小学校开学,交警部门针对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要求县(市)级大队严格落实校车安全工作。开学前广大交通民警提前进入各送子车和校车公司进行规范行车教育,开学后深入各中小学校,上好交通安全宣传第一课。交警部门正在开展护学和校车专项整治行动,对校车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治理。
交警维护学校门前交通秩序
“春融期”交警加强巡逻县乡公路
每年三四月份,雨雪天气时断时续,早晚温差较大,降雪通常在中午融化,在夜间凝结成冰,这一时期被称为“春融期”。省道、通乡通村公路因地势变化,部分路段干透部分路段结冰,县乡级公路的路况往往更为复杂,驾驶人一旦操作不当,极有可能造成事故。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融期”低温雪大,各级公路和道路通行条件较差。针对这一特点,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大巡逻管控力度,详细排查事故隐患路段。在桥梁、隧道、坡路和弯道等易结冰危险路段,提高巡逻频率,采取警车引导、喊话警示、提示慢行等方式预防事故发生。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时发现,路边警车警灯闪烁,警车后LED屏幕显示“前方冰雪路面,减速慢行”的字样。
偏远农村非法营运车辆较常见
为确保农村学生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对农村学生的出行方式进行了详细调查。据了解,农村地区中小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形式主要有:一是居住在学校附近的学生步行上学;二是有私家车或是农用车的家庭会开车接送孩子;三是乘坐短途公交车。村与村之间的短途公交车,部分行驶路线较长,有的达四五十公里,短途不短。车上乘员允许站立,超员问题不易被发现。如果学生乘坐这类车辆,安全令人担忧。四是非法营运车辆。一些村民购置车辆后,拉运本村或临村学生,尤其是一些送子车公司难以到达的偏远乡村,往往是几个孩子凑够一车就营运。还有一些短途公路营运车辆,利用早晚营运的空闲期,接送学生牟利。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的车型各种各样,有港田车、中型面包车、小型面包车、中型客车,这些车辆大部分没有营运资格,没有专业的安全设施和看护人员。
短途客运违规充“校车”
3月19日早7时,一台牌照为黑L13831号的蓝色中型客车停在双城市小学门前,车上接连走下七八个学生。执勤交警将该车拦下后,发现车头两侧有“双城市公路客运”字样。该车是新兴镇至双城的公路客运车辆。车主向记者介绍,学生们以包车的形式乘坐该车,他每月收取费用70元。
非法营运的短途客运车辆
据安博送子公司于经理向记者介绍,这些客运车,严重干扰他们送子车公司的正常营运。他们公司有6台专业校车,每天负责新兴镇周边3公里以内12个村屯的学生到新兴镇中心小学的接送,收取的车费为每月100元。由于这些公路营运车辆收费低,许多学生家长尤其是上中学的孩子家长会选择这类车辆。他经常发现这些车辆有超员现象,有时孩子还要和大人混坐,十分不安全。
阿城交警大队交警向记者介绍,这些非法营运车辆见有交警出勤,就会提前绕路行驶,或将车提前停在路边,放下超员的孩子,躲避交警的处罚。交警部门只能对这些车辆的超员、超速行为进行处罚,如果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交警只能放行。根据国家规定,公路客运车辆只能从事点对点的营运活动,对这种明显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他建议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
公交车变“校车”被罚
3月19日下午3时,宾县大队宾西中队交警巡逻至宾县宾西中心小学时,一台牌照为黑L36790的红色中型客车正在该小学附近行驶。执勤交警拦截检查时发现,该车是宾西县一台公交车,前左大灯已经损毁,前保险杠也是伤痕累累。打开车门,车内已塞满了学生,车门口也已挤满,记者上车后只能站在上车门的台阶上。执勤人员核实后,确定该车核载50人,实载65人,其中成人10人,小学生55人,超员15人。司机邱士青介绍,车上拉的学生是由宾西乡至中兴村沿途九个村庄的学生,整个路程大约10公里,每个学生收1元钱至2元钱。记者询问一名小学生为什么不乘坐正规校车时,该学生回答说公交车比较便宜。执勤交警调来正规校车,免费将车上的孩子们转运回家,公交车被滞留,驾驶人被带回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部门表示,这台公交车与正规校车的安全标准相差甚远,车上除了有19个座椅,其他的学生们都站着。10公里路程不算近,而且沿途都属于乡村公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对于该车超员问题交警部门将上限处罚,对于该公交车不按规定站点营运的问题,交警部门将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交警向小学生宣传交通安全
送子车超员超速上限处罚
农村地区教育资源分布不均,有些孩子从家到学校的距离达到5公里甚至10公里,必须乘车上学。一些家长图便宜,不选择专业校车,忽视孩子的安全。一些非法营运车辆,为谋取利益多拉快跑,形成安全隐患。针对这一现象,交警部门一方面开展了“护学行动”,要求县(市)级交警大队要在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护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另一方面在学校周边部署警力,严查校车交通违法,对违法校车驾驶人,一律实行上限处罚,提高校车驾驶人和校车公司的违法成本,对涉及非法营运的车辆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各村道、乡路入口和危险路段,在学生放学时间段,部署警力密切管控,尤其对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通过上车临查,预先提示等多种手段进行预防。广大交警深入各中小学校,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劝告学生和家长,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建议家长选择安全的交通形式接送学生。
无校车驾驶资格将处千元处罚
采访时记者发现,许多正规校车驾驶人目前仍未到交警部门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签章。根据去年国务院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驾驶校车的司机必须经交警部门核查其档案信息,符合条件的,交警部门将在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签章,驾驶人方可驾驶校车,否则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交警部门提示哈市校车驾驶人,尽快到平房区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驾驶人考试中心办公大厅2号窗口办理此项业务,今后交警部门在路检中将逐一核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和雇用不具备校车驾驶资格司机的单位都将受到处罚。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和新交法处罚标准,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以吊销驾驶证。雇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社会各界应齐抓共管校车安全
校车安全是关系千家万户的一件大事,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和其他相关部门,应结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各司其职,全面落实校车和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核制度,面向校车驾驶人、校车公司、广大学生、家长,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校车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让哈市的中小学生出行更安全,让家长们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