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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办取暖职工”有怨言 一冬七十元取暖补贴二十年未涨
2013-03-25 08:42:2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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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25日讯 武先生是哈尔滨正阳河木材厂的一名退休职工,住的是平房,冬季需要自己烧煤取暖,因此便被划为“自办取暖职工”。1993年开始每年从企业领取70元的取暖补贴,然而二十年过去了,“自办取暖职工”的取暖补贴依然还是每年70元。很多“自办取暖职工”不解:每年70元钱太少了,什么时候能给我们涨点取暖补贴啊?

  武先生告诉记者,和他一起工作的很多同事都搬进楼房住,早就开始享受正常的取暖补贴了,而他们这些居住在平房里自己烧煤取暖的职工,至今每年仍然只有70元的热费补贴。在上世纪90年代,这笔补贴可以勉强支付冬季的购煤款,而现在每年冬季仅购煤一项就需要近2000元钱,70元的补贴“还不够塞牙缝的”。为此,武先生先后前往省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够解决目前取暖补贴问题,但都没能得到明确的答复。

  记者看到了武先生从哈尔滨市档案馆找到的黑龙江省财政厅1993年出台的《关于提高自办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上面明确规定,像武先生这样的“自办取暖职工”确实每年只能领到70元的取暖补贴。然而,二十年的时间过去了,“自办职工取暖”的补贴仍然还是70元吗?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哈尔滨正阳河木材厂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企业之所以一直对这些“自办取暖职工”每年只给予70元的补贴,执行的还是1993年省里统一出台的文件,而这些年文件的规定一直没有修改过,至于2010年由哈尔滨市政府出台的哈尔滨市职工热费补贴政策,属于哈尔滨市属政策,而正阳河木材厂属于省直企业,所有的补贴标准都按照省里的规定统一执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大部分职工都住上了楼房,“自办取暖职工”人数也在逐年减少,但仅正阳河木材厂目前仍有近两百户职工居住在平房里,而在全省“自办取暖”范畴的职工人数则达到近万人。

  对于“自办职工取暖”补贴的问题,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即使进行取暖补贴,对于自行购煤取暖的职工补贴金额也很难确定。现在该厂职工报销取暖费都要有正规的热费缴纳收据,凭收据才能够领到热费补贴,而“自办取暖职工”,由于居住在平房,做饭、取暖等各种生活用热都要自己购煤来使用,那么对于哪部分煤款是用于冬季取暖的就很难认定,而且烧煤取暖比起集中供热热能浪费也很大。随着煤价的逐年上涨,使得居住在平房的居民每年取暖所花费的钱比集中供热的居民多得多。这些都为“自办取暖职工”热费补贴带来了一些操作性的困难。这些职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统一的认定标准来解决目前“自办职工取暖”热费补贴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