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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发布《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3-03-27 06:55:01 来源:哈尔滨日报  作者:徐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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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7日讯 为有效预防、控制并消除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市商务局昨天发布《哈尔滨市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方案》,哈市肉品安全事故共分为四级响应,相关部门将视情况对涉事者采取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对产品做无害化处理等多种应急措施。

  根据预案,哈市畜禽屠宰环节所发生的肉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

  根据肉品安全事故分级,哈市事故响应也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等四级响应。

  整体上,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将视情况采取多种应急处置措施。其一,检验涉案畜禽产品,并依法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二,依法就地或异地封存与事故(事件)有关的畜禽产品及相关产品;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肉品及原料,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销售,并对病死、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三,从严查处因突发肉品安全事故而导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行为。

  核心提示

  肉品安全事故分四级

   Ⅰ级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点:受污染畜禽产品流入两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等。

   Ⅱ级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特点:屠宰环节受污染的畜禽产品流入两个以上地市,造成或经评估可能造成食物中毒;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源于屠宰环节畜禽产品的食源性疾病,并有扩散趋势的;一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等。

   Ⅲ级为食品安全事故

  特点:受污染的屠宰环节畜禽产品流入两个以上县(市),已造成严重健康后果的;一起由屠宰环节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等。

   Ⅳ级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特点:污染畜禽产品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一起由畜禽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数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