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3月27日讯 因为没有统一的合同文本,让物业纠纷仲裁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记者了解到,在市民申请仲裁的物业纠纷案例中,大多是因物业合同由物业公司拟定,而且内容不规范或不严谨而引发的。小区垃圾每天清运几次,服务不到位该扣多少物业费,二次供水水箱每年清洗几次……哈埠的物业合同内容五花八门,但对服务内容却均没有具体统一规定,所以服务不到位只能是居民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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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标准不细化 7层楼被按高层收物业费
“我家住的楼只有7层,可物业却要按高层的价交物业费。”25日,申请仲裁的哈市市民刘茂东向记者讲述了物业纠纷经历。
刘茂东告诉记者,他去年在群力新区买了一套新房子,位置在小区内一栋7层居民楼的2楼,小区离江边很近,住起来挺舒服。可进户后却发现,他所住的7层楼竟要按高层住宅的标准交物业费。刘茂东拿着物业合同找到小区物业公司,对方表示,按照物业合同,物业收费标准要按哈市物价部门的批复标准收费执行,而7层楼按高层收费就是按物价审批执行的。
较真的刘茂东找到了哈市物价局的批文,看到上面清晰地写明:小区物业收费分高层和多层两种标准,其中高层每平方米按1.6元收取物业费,多层按每平方米1.5元收取物业费。
刘茂东表示,物价局的审批并没有认定7层楼是多层还是高层。随后,他又找到物业公司,对方则答复,按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标准规定,4-6层为多层住宅,7-9层为中高层住宅,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所以刘茂东家应该属于中高层,应该按中高层价格收取物业费,也就是和高层一个标准。
矛盾焦点:“哈尔滨所有的楼房无论房产证还是规划上,从来没有过中高层一说。”于是,刘茂东认为物业收费不合理,申请物业纠纷仲裁。但仲裁工作人员看到,合同上关于物业费收取只有“按照哈市物价部门的批复标准收费执行”条款,没有具体约定业主家的房子按照每平方米多钱收取,给物业公司乱收费留下了空子。
案例2
条款未明确 窗户安把手物业要罚款
市民杨女士申请仲裁的物业纠纷则更为凌乱和复杂,就为了清扫窗前的平台卫生,她将原来封闭的窗户安了一个把手改成可以自由打开的,却被物业认为是窗改门,属于破坏房屋主体结构,而被物业扣掉2000元的房屋装修保障金。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家房子在2楼,窗户前有一个一楼商服的顶层缓台,因为此扇窗户封闭,所以楼上抛物和积雪常年堆积,环境极其恶劣。为了方便清扫,她就将窗户改成可以打开式的,并且在窗户上还安了个把手,在自己家屋内又砌了个方便出去的三层台阶,这样进出清垃圾、扫雪都方便。
而就在她为自己的“创意”高兴时,物业找上门,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鉴于您家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改变了原来设计,请在一周内恢复原样。”
“我并没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也没有破坏房屋立面,窗户的玻璃、边框我啥也没动,只是加了一个把手,而且搭建的台阶也是在我自己屋里地面上,凭啥要我整改。”杨女士找到物业理论,而物业说不恢复原状就扣装修保证金,迟迟一年多装修保证金也未退还。
矛盾焦点:在此纠纷的审理中,杨女士表示,小区物业提出物业合同中有约定,随意改变房屋构造,物业有权予以处罚,但对改变房屋的具体情形却没有详细约定,所以物业就随意拿小小改动说事,扣留装修保证金,业主为此非常被动。
案例3
时限无约定家中淹8小时物业才来
“地下室下水管堵塞了,从9点10分就开始往我家冒水,可到5点钟整整8个小时后物业维修人员才赶来疏通,我家屋内臭水、污垢遍地。”提到大年初二的遭遇,道里区居民唐镇还很气愤,他表示,一定要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索赔。
唐镇告诉记者,事发当日,看到家中卫生间冒水就立刻给物业打了维修电话,值班人员记录后说马上派维修员来。但等了半小时不见人,他又电话催办,对方说维修员马上到,但还是迟迟不来。晚上5点多钟,两名维修员才赶来,说对面楼有一家商服漏水了,所以赶来晚了。
“如果物业维修员及时赶到,我家损失也不会这么大,现在卫生间门被泡掉皮了,柜子和洗澡屏的接缝处都生锈变色了。”唐镇向物业提出索赔,但物业表示,按合同规定,他们负责维修,但时间早晚合同中也没规定要立刻来。
矛盾焦点:仲裁委工作人员在唐镇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上看到,其内容对于维修只标注了一句话,接到业主报修,甲方(也就是物业)将派人现场维修,而对于具体什么时候、几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却没有详细规定。
对此,仲裁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内一些城市已经有了对维修规定的合同范本,其中大部分明确了报修服务的时间,比如对于维修时间,很多标明即接到维修电话后须10分钟内赶到,但哈市物业合同中几乎没有对维修时限作出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