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日讯 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听证质询评议大会结束后,市食药监局立即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认真答复,并制定了具体措施,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关于不同药店同一种药品为什么价格不同的问题,市食药监局表示,目前,药品零售市场是完全化的市场经济,药品的价格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不同价格管理方式。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依法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消除虚高价格,保护用药者的正当利益。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提高价格。药品的价格应是物价管理部门的范围。
关于食品标签中保质期的说明过于简单的问题,市药监局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41条、第42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明保质期;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装上都应注明保质期。今后,该局将联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工商局,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标签标注模糊、保质期标注简单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市食药监局始终把“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作为依法履行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五项监管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市场监管、优化服务手段,改善食品药品经济环境。
今年,该局将着重抓好“三个工程”。一是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积极推进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服务和引导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二是抓好医药产业工程。积极引进医药产业项目,推进我市医药企业扩产扩能,支持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加强野生资源药材保护区建设,切实保护好地方特色医药产业发展。三是抓好检验和监测工程。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体系建设,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确保检验检测中心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资质通过国家认定。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监测“哨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