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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未靠边停开车门撞死路人 “的哥”被判交通肇事罪
2013-04-09 07:03:3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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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讯 “的哥”停车没靠路边,结果乘客下车时将骑电动车的路人撞死。日前,道里法院一审判决: “的哥”犯交通肇事罪。

  邢文今年37岁,是某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2012年7月4日,邢文驾车拉载乘客沿道里区康安路由北向南行驶,因未紧靠道路右侧临时停车,乘客汪圆圆开启副驾驶车门时与同方向行驶的张全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张全受伤倒地。

  邢文下车让汪圆圆打电话报警后,之后自己驾车驶离现场。汪圆圆将张全送往医院抢救。随后,邢文接通知到医院看望伤者并交付抢救费用3.5万元,半个月后张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张全系生前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致多发脑挫裂伤、脑肿胀、脑疝形成而死亡。经顾乡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邢文负主要责任,汪圆圆负次要责任,张全无责任。

  邢文后被道里公安机关控制,在民事部分邢文家属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由邢文家属代为赔偿张全家属22.5万元,汪圆圆赔偿死者家属9.5万元,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赔偿金12万元,共计赔偿死者44万余元。

  道里法院一审认为,邢文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停靠时不按规定上下乘客,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文中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