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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计价器惹纠纷 出租车违规严查处
2013-04-15 09:40:42 来源:东北网-黑河日报  作者:魏立波 张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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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5日讯 日前,市运管处接到乘客举报,反映出租车驾驶员王某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运管处稽查支队经过核实确认,按照《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并停止其运营,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再重新运营。

  稽查人员表示,对不使用计价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和不执行出租车运价的,以及拒载的,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3次以上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和营运证。

  市运管部门已先后对上百台次的出租车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按计价器结算车费

  市区很多市民乘坐出租车,不太关注司机是否打开计价器,这样往往会在车费上产生纠纷。有时候乘客认为6元能到的地方,司机偏要收7元或更多;有时候司机认为合理的收费,乘客并不认可。市运管处提醒市民,乘坐出租车一定要提醒司机打开计价器,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收费,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结算车费,避免产生纠纷。

  市区曾发生多起一同乘车的乘客分别到达不同的地方,司乘双方就收费发生纠纷的事件,如果打开计价器,这一矛盾就迎刃而解,不管到几个地方,看计价器显示的价格结算车费。

  出租车司机不打计价器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乘客可以进行举报。去年2月19日,乘客蔡某从农科研打出租车到东市场,司机没打计价器,收取了蔡某10元的车费。蔡某向市运管处进行举报,该出租车司机受到了处罚。


  正常索要发票

  有乘客将物品遗落在出租车上,由于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又记不清出租车牌号,致使遗落的物品无处寻找。

  运管部门提醒市民在携带钱物乘坐出租车时,首先要记清出租车牌号,正常索要发票,不仅为自身维权提供证据,也为日后寻找不慎遗落物品提供第一手资料。

  举报私自乱涨价

  每逢节假日,一些出租车就擅自乱涨价。还有一些出租车借油价上涨名义提高车费。市运管处说,这些涨价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乘客可以向物价部门和运管部门进行举报。

  虽然当前油价有上下波动,但按照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黑市价联[2012]7号文件规定,我市已在黑河市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燃油附加费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即在黑河市区成品油价格的不同启动点确定燃油附加费提高、降低或不收的联动机制。当黑河市区成品油价格超过联动点时,由市运输管理处提出调整意见,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报请市政府另行下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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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