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哈市住房局将严查经适房租售 查实先警告 限期不改将收回
2013-04-18 10:56:51 来源:生活报 作者:仲亮
生活报4月18日讯 有市民公然租售民生尚都经济适用住房一事经报道后,引起哈市住房局重视。17日,记者从哈市住房局获悉,针对此事,该局将派工作人员对民生尚都、征仪花园等小区进行明察暗访,一经查实,将根据《哈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进行查处。
据哈市住房局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宗旨,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这类住房在未取得产权前,是禁止出租、出售、经营的。未满五年的经适房无法进行交易,所谓的私下交易不仅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更不受法律保护。该负责人强调,《哈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明文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人民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以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可优先回购。对于当前经适房出现租售现象,哈市住房局将根据市民所反映的线索,派工作人员对存在租售现象的小区进行调查,一旦查实经济适用住房有租售行为,对其进行警告,并责令停止租售行为。如果限期不改,将根据国家住建部出台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发现经济适用住房被租售,可向哈市房源安置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7762802。工作人员将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