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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岁老妇状告亲儿赶姐虐母:我要把遗产都留给孝顺女儿
2013-04-20 08:47:28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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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4月20日讯 “我要把所有遗产留给孝顺的女儿。”79岁的周阿姨眼含热泪,泪水有对忤逆儿子的失望,更有对孝顺女儿的愧疚。周阿姨与很多母亲一样,即使眼见儿子有诸多毛病却仍心存偏袒。直到儿子为霸占父亲留下的房产,将一直照料母亲的姐姐赶走,对自己也百般忤逆,周氏痛下决心,将亲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将自己那部分房产也留给女儿。

  记恨父亲不给留遗产

  不孝子赶走姐姐刻薄母亲

  79岁的周阿姨与老伴杨大爷共养育两男两女,长女和二儿子留在身边,另两个子女住得较远。多年来,老两口都是与大女儿夫妇一起住在哈市某小区50平方米的二居室里,大女儿对二老一直悉心照顾。2011年,感动于大女儿的孝心,也是为了让老伴晚年有个依靠,杨大爷临去世前特意做了遗嘱公证,把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留给了长女。

  周阿姨的二儿子知道遗嘱的事,一直耿耿于怀。父亲去世后,他每次看望母亲都会给姐姐脸色看。大女儿多年来一直在父母身边尽孝,其他子女都十分认可和尊敬她。但自从父亲去世留下遗嘱后,二儿子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难看,周阿姨心有不快,但总觉得儿子才是传宗接代的人,有些偏袒。

  一天,二儿子来到家里,称孩子要来附近上学没地方住,要搬到母亲身边。周阿姨明白,儿子是借口撵女儿走,自己霸占房子。大女儿为不引起家庭矛盾,便同意搬出去,临走前将母亲每天服用药品的服药时间、剂量、注意事项等列成明细留给弟弟,希望弟弟能好好照顾母亲。可儿子搬进来后非但不好好照顾母亲,还经常因房产问题与母亲争吵。周阿姨曾哭着对来探望自己的女儿说:“这个儿子我不要了,他要我写遗嘱把房产留给他,我不同意,他就把我的药扔进垃圾桶,还说我这老糊涂吃药还有什么用!”周阿姨又气又恨,想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儿子不孝顺

  老母亲遗产给女儿

  近日,周阿姨在大女儿的陪同下来到法院,状告儿子不孝,要求由大女儿继承父亲所留遗产,并把自己那部分房产份额也给大女儿,让她能安心照顾自己,断了二儿子图谋财产的念头。

  据办案的满法官介绍,在庭上,周阿姨的二儿子极不配合,表现出不屑一顾,认为自己是儿子,就应该优先继承父母财产。但当周阿姨在庭上控诉他的不孝之举时,他表现得十分尴尬,辩称只要父母不偏心,把房产留给他,他一定对老人好。法官表示,父母遗产,儿子女儿有平等继承权,要以老人意愿为先。二儿子这才表现出后悔莫及的样子,一再恳求母亲原谅自己。对此,周阿姨对儿子说:“我给过你机会,默许你对你姐的不敬,让你住进来。但是你爱钱胜过爱我和亲姐妹,你姐对我们好,把财产给她是应该的,你断了这个念想吧!”

  儿女享同等继承权

  分配根据老人意愿

  几次调解后,二儿子意识到自己的不对,终于同意不再纠缠房产。法院找到老人的另外两名子女协商此事,他们都同意将房产留给大姐。最后法庭判决,按照杨大爷的遗嘱和周阿姨的意愿,将全部房产判归长女继承。

  据法官介绍,在法院受理的大部分老人遗产继承案件中,很多老人都存在长子或儿子优先的想法。在分配遗嘱或生前财产时,无论儿子好坏都会有意偏向,由此而引发家庭矛盾,甚至还造成亲兄妹疏远、离析的后果。此案中的周阿姨,一辈子做教师工作,对待财产问题比较公正客观,而且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能在长女的照料下安度晚年。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老人的遗产,儿子、女儿、配偶都有同等继承的权利,不分性别,但是如果老人有特殊意愿或者遗嘱,法庭将根据本人的第一意愿分配。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