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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细则出台 13种情形禁转学
2013-04-22 10:50:0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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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2日讯 大学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学、改专业?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或确有特殊专长,以及因身体原因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或本专业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或有特殊困难的确凿证据证明,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可予以转专业或转学。

  各高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须公布

  对于转专业的基本要求,《实施细则》明确,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学校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本人申请,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应向学生和社会公布。

  由于转专业涉及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段,为维护考试公平性,《实施细则》对转专业同时做出了限制性规定: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普通定向、国防定向、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专项生、保送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班(三校生)、高职单招、民族班、新疆班、西藏班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大学生转学,严格限制

  由于不同高校高考录取分数段不同,大学生转学直接关系高考的公平和公正。对于大学生转学,《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限制,属13种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不予转学的13种情形

  未在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以及未取得电子学籍者;在校学习未满一学期者;本科第五学期、专科第三学期以后的;不同学历层次之间者;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的;转出学校专业录取分数低于转入学校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者;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免费医学生、免费师范生、贫困地区专项生、保送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职班(三校生)、高职单招、民族班、新疆班、西藏班等;处于休学期间者;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应予退学者;转学时涉及转专业,而该专业属于限制转专业范围者;已转学一次者。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