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3年4月26日大庆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兴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姚鹏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解恒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梁晓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赵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邹吉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晶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臧国燕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周亚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朱峰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清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赵正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东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胡海陆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孙文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边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张智源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朱志晶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程雪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袁力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林癸成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尤泽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丛海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海燕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由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铁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艳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晓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洪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丽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晓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志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振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剑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忠芝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宏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尹利霞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艳秋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马春英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王映霞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廉海龙为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周兴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姚鹏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臧国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解恒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梁晓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亚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胡金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俊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国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亚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朱峰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清贤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陈丽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生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辉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邹国平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郑宏伟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福林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刘连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张德金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