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8日讯 (记者 赵海)近日,哈尔滨市民张先生向东北网记者反映,他在哈尔滨市人和国际健身俱乐部(泰山路店)花4260元办理了一张一年期的会员卡,但在实际消费过程中,发现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他要求退卡时却被告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需要扣除1100元。
张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4日,朋友帮他办理了这张位于哈尔滨市泰山路上的人和国际健身俱乐部的包年卡(一年期会员卡),共存入4260元。“我去过几次,发现存在的问题特别多。二楼健身房、地下室洗浴间有难闻的臭味,拖鞋有破损等。第一次去消费的时候还有桑拿房,再去就没有了,服务人员说桑拿房不能使用正在维修……
健身房服务“缩水”,张先生和朋友于决定退掉会员卡,却被告知卡可以退,但按照合同规定,需扣除1100元钱。张先生和朋友拿出合同仔细看了几遍,没发现合同中有类似条款。
记者就此事找到了人和健身国际俱乐部会籍部经理刘郁鑫,刘经理介绍说,张先生反映的这些问题并不存在,所谓“浴室拖鞋破损”是为了区分客人自带拖鞋和俱乐部提供拖鞋做的标识。记者又询问退卡为何要扣除1100元的费用,她表示是按照合同以及俱乐部的要求处理的。记者看到,张先生提供的与人和健身俱乐部泰山路店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显示有关需扣除1100元的规定条款。
就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据该处相关负责人讲,张先生退卡时被扣除1100元是否合理,主要看办理会员卡时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如果合同当中体现了消费环境具体的详细内容,而现实环境没有达到,则不应扣除1100元,对于消费环境与合同描述是否一致,则需要第三方权威部门认定。
记者从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获悉,目前,一些健身俱乐部自己制定的会员条款容易使消费者完全处在被动地位,消费者很容易陷入商家早已备好的陷阱中。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时应认真了解会员细则,明确商家和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