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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审议通过 公益冰场免费开放
2013-04-10 12:07:5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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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0日讯 昨日市人大审议通过的《哈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市民进行体育健身不得扰民,公益性滑冰场需免费向社会开放。

  《条例》鼓励组织和个人对全民体育健身事业提供捐赠、赞助。提倡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体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订公民体质监测方案,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

  在推广冰雪特色健身活动方面,《条例》提出,各级政府应该推广和普及冰雪体育活动,为青少年、市民上冰雪等冬季健身活动创造必要条件,区、县(市)政府应建立公益性滑冰场,免费向社会开放,也可建立公益性的滑雪场、滑冰馆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鼓励举办滑冰、滑雪、冰球、冰壶、冬泳、雪地足球等健身活动。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300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有偿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

  因规划建设需要拆除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先行择地新建偿还,且新建设施不能低于原有标准和规模。

  《条例》报请省人大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