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5月7日讯 为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6日,哈尔滨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市安全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11个行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范围。其中,电梯监管的内容填补了上位法没有规定的空白。按规定,今后哈市不粘贴检验合格标识的电梯不得使用。
根据事故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哈市对涉及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了划定,即除了包括以往经常进行专项整治的行业领域外,还将特种设备、电力行业领域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行业。其中包括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11个行业行业领域。
此外,哈市将实行剧毒化学品备案制度,今后剧毒化学品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都要报所在地安监和公安机关备案。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此次哈市新规对安全生产惩处均按较重种类进行处罚。其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或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将予以关闭,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不足十万元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煤矿企业超能力生产,对企业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而今后哈市煤矿均要建立瓦斯监控系统,未建立的处以七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
规定中,哈市还首次出台了客运禁止规定内容。禁止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和沿途揽客。违反规定的将处以三千至二万元罚款。
针对电梯监管上位法没有规定的空白,哈市此次也作出了详细规定。其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粘贴电梯检验合格标识。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未及时粘贴电梯检验合格标识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对电梯。使用单位责令掀起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以下罚款。
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