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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火灾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粮食已转运3万吨
2013-06-04 17:28:3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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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4日讯 (记者 张强) 记者4日从大庆市林甸县政府获悉,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正在进行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及善后处理相关事宜;截至目前,粮食已转运3万余吨。

  2责任人取保候审 5人刑事拘留

  火灾事故发生后,大庆市政府于6月2日成立了以副市长杨彦彬为组长的事故联合调查组,目前下设的5个工作组正在进行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及善后处理相关事宜。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林甸县公安局已对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处理。其中,中储粮林甸直属库法人代表、主任郜彦平,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副主任罗洪权等2人被取保候审;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副主任于国春、综合科长陈岩及刘岩等5人被刑事拘留。

  已转运粮食3万余吨

  目前,林甸县委、县政府正在积极配合中储粮公司组织粮食调运,落实倒运车辆200台、装载机械设备22台、装运人力300人。目前,已转运粮食3万余吨。同时,组织力量对过水粮食进行烘干整理后重新入库,并采取技术措施对过火粮食进行管护处置,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7.29万元

  5月31日13时15分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经多方力量奋力扑救,6月1日9时许,火势被完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最新统计结果为,此次火灾过火粮食货位80个,共计5.08万吨。其中房式仓一栋、揽堆二个、穴囤77个。具体品种情况如下:玉米61个,水稻18个,大豆1个。经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和各级消防机关现场勘查定损及查阅相关台账,认定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7.29万元(其中粮食损失共计1009.58吨,价值283.39万元,粮囤建筑材料损失23.9万元)。

责任编辑: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