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6月22日讯 记者从大庆市慈善会了解到,《大庆市慈善会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并实施。今后,对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市民,慈善会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据了解,大庆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来源于慈善资金,奖励设三个标准:受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3万元,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2万元,受区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1万元。大庆市慈善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见义勇为的市民中,有一些人因救人致伤致残,甚至献出了生命,与他们的付出相比,这笔奖金并不多,也弥补不了他们的损失。设置奖励资金,旨在通过这种形式表达对见义勇为者的敬意,同时寄望于全社会广泛传播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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