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日讯(刘刚 记者 李博)2日,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紧急通知,针对2日17时至3日5时来袭我省的强降水天气,要求各有关市、县防指切实做好应对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
7月2日11时,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预计2日17时至3日5时,大庆、绥化、哈尔滨、鸡西西部、七台河、牡丹江西部、伊春南部、佳木斯西部地区大部分市县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包乡、包村、包堤、包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必须立即到岗到位,靠前指挥,提前安排部署落实重点区域防范措施。一旦出现汛情、险情,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分析险情、制定方案、转移群众、组织抢险等工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主动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业务指导,发生汛情、灾情及时上报省防指。
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值守,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对雨情、水情、汛情24小时不间断监测,抓紧组织气象、水文部门进一步会商,科学做好分析和判断,将强降雨预报及时通报有关乡镇、村屯和单位,根据降雨范围、降雨中心和降雨时段,提前组织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措施。
水库科学调度
通知要求,各级防指要强化水库调度管理,严格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提前检修泄洪设施、闸门、启闭和供电设备,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要以水库自身安全为前提,科学蓄泄,根据雨情、水情适时进行提前预泄,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好水库出险时工程抢护、人员转移等措施,确保水库度汛安全。
山洪灾害防御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要及早将气象部门局地暴雨预报通知山洪灾害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检查山洪灾害防治预警设施,保证及时将信息通知到乡镇、村屯,通知到场矿、学校,通知到站所和山区分散住户。发生降雨时,责任人要负责及时通报监测信息,及时启动预案,提前转移受山洪灾害威胁地区群众。
城市内涝防范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城市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水务、市政、公安、交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准备。组织做好城市排涝设施设备的检查,抓紧对城市排涝内河、管网进行疏浚,对排水涵闸泵站进行检修,城市低洼地带、立交桥、煤矿沉陷区和棚户区等城市易涝隐患点,必须落实专人值守,并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雨情、水情信息,防止因强降雨造成人员受困、交通受阻等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江河防汛
通知要求,中小河流极易因强降雨水位暴涨,发生工程险情,各地要安排专人巡堤查险,提前落实险工弱段、水毁工程、病险穿堤建筑物等重点薄弱环节抢护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备足各种抢险物料。发生汛情要全力组织人力、机械抢险,防止发生溃堤事件。同时做好河流行洪区内从事漂流、种植、放牧等人员的防汛安全管理,及早组织撤离到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