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策
搜 索
恶意欠缴物业费房屋过户将受限 特殊群体有望减免或补贴
2013-07-12 08:21:3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楠 杨建平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7月12日讯 记者从市物业办获悉,自5月29日起,哈市对2012年物业项目收支情况进行调研,结果显示,物业企业平均收费率只有69%。今后哈市将对只收费不服务的物业企业坚决清理,对恶意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将受限制。对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虑给予减免或补贴物业费等照顾政策。

  服务不好、业主不交费;越收不上费,物业企业越无力搞好服务。物业收费“怪圈”,一直成为困扰哈市物业管理的难题,涵盖了一级至四级服务级别在内的物业公司。此次调研共涉及75家物业服务企业、230个物业项目。其中物业服务企业(含市物业供热集团)管理的物业项目200个,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的项目30个。

  从收费率的总体情况看,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项目(不含社区物业服务站)平均收费率为69%,收费率最高为100%,最低为21.92%。社区物业服务站管理的项目收费率最高为70%,最低仅为7%,平均收费率只有42%。

  调研结果显示,物业服务的档次越高,收费率越高,亏损面越低;物业服务的档次越低,收费率越低,亏损面越高。

  目前,哈市相关部门就物业费欠缴问题积极探索解决之道。一方面全面整顿物业市场秩序,坚决把只收费不服务的“害群之马”清出物业市场;一方面对欠费业主也推出整治措施。今后如果居民欠缴物业费,房屋交易过户时,审核物业费缴交情况将作为第一关,欠费业主过户交易将受到限制。司法介入,物业公司将把长期、恶意欠费的业主诉诸法律。哈市也将制定优惠政策,对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物业费减免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