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9日讯(邵德生 记者 李博)按照国家统一部署,8月1日起我省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近日,记者围绕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财政厅厅长王庆江。
记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背景是什么?
王庆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税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稳增长、调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头戏。一是完善税收制度的必然选择。1994年税制改革,形成了对货物征收增值税,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对部分货物进行调节而征收消费税等流转税制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一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重复征税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实际上是对1994年税制改革的完善,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原来的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并随着范围的不断扩大,就可以覆盖生产和服务的全部环节,最终使生产和流通等环节重复征税的税制安排成为历史。二是改革财政体制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未来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最终将被增值税完全取代,势必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可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倒逼财政体制改革。
记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什么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
王庆江:增值税具有环环抵扣的特点,如果一次性全面铺开、普及到全部行业,虽然抵扣链条完整、税率设置比较简单,但具有一定的风险。例如新增设的两档税率是否合理,部分试点企业税负上升的原因,能否适应新税制的要求等,都需要通过试点加以验证。所以,国家采取了先期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试点,将来逐步推广到所有地区所有行业的办法,试点是为在全部行业改革探索经验。
记者:为什么先期选择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
王庆江:选择交通运输业先行试点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交通运输业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二是运输费用属于现代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费发票已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改革的基础较好。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先行试点主要是因为,现代服务业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通过改革支持其发展有利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而选择与制造业关系密切的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可以减少分工细化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既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记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何现实意义?
王庆江: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看,营改增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制造业主辅分离和转型升级。从企业层面看,营改增强调和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可以更好地发挥市场对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改进经营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记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王庆江:将纳入试点的交通运输企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征收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
记者: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预算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王庆江:近期,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按财政部规定,试点期内改征增值税属地方收入。我省即将下发《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营改增收入的归属:原属省级独享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继续归属省级;原属市县独享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继续归属市县;原属省与市县共享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继续按原比例分享。
记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企业税收负担的影响如何?
王庆江:营改增试点不但有利于完善税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政策,还可以有效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据统计,先行试点的12省市平均减税面达到95%。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小规模纳税人,平均减税幅度达到40%。但是也有少部分企业因管理不适应改革要求,以及受企业更新设备周期的影响,造成进项税抵扣不足,税负短时间内有所增加。增税企业所占比例最高的不到10%,一般都在5%左右,并且还呈现逐月下降趋势。我省试点启动后,财税部门将密切关注试点运行情况,积极引导企业准确把握税制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优化经营模式,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充分享受改革红利,避免不适应增值税管理要求而产生的税负增加。
记者: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王庆江:今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视频会议后,我省立即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方案,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测算分析、户数确认、宣传培训、模拟运行等工作,正在全面排查试点准备工作。针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试点改革的问题,将通过协调平台、联席会议、争议解决机制等,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记者:下一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方向是什么?
王庆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近期营改增改革的方向是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试点行业选择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主要是考虑这两个行业均属于典型的生产性服务,与第二产业的关联度较高。铁路运输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制造业对铁路运输依赖较大,在陆路运输、水路运输等其他交通运输业先期纳入营改增后,铁路运输必然需尽快纳入试点,避免影响企业对不同运输方式的选择,这也体现了改革立足于优化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不干扰市场选择的原则。因此,下一步将这两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扩大企业进项税抵扣范围,增强增值税“中性”特点,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