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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坚持诉前调解力促案结事了
2013-08-06 14:10: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索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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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6日讯 今年1至6月份,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共组织诉前调解15件,立案总数比去年同期下降5%。

  当事人对于如何打官司很陌生,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制作了风险提示手册、诉讼指南以及诉讼流程表,为当事人提诉讼风险以及诉讼风险的提示,详细耐心地为当事人讲解法院的管辖与受案范围,并对诉讼文书的制作与诉讼流程给予指导。

  我院坚持诉前调解首选化。对于一些案情清晰、证据充分或情况较为紧急的案件,首先进行诉前调解,促进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或自行和解,尽量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将矛盾化解于诉讼程序之前,减少司法成本。当一方当事人前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诉时,立案法官通过审查,认为有可能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双方纠纷的,先不让当事人交纳诉讼费和提供担保金,而是主动向对方当事人打电话询问清楚案情后进行诉前调解,或把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主持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