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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遭酒鬼辱骂 砖头伤人获刑罚
2013-09-05 08:56:23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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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5日讯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大道理谁都懂,但到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时候,有些人就忍不住了。近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何某在路上遭遇一名陌生醉酒人的谩骂,一时气不过,用砖头将其打伤获刑罚,真是不值!

  近日深夜,已喝得酩酊大醉的王某仍不肯放下酒瓶,到朋友闫某家继续寻酒喝。闫某见王某已喝醉,担心他酒后闹事,就劝王某回家。王某在回家路上与陌生人何某擦肩而过时,突然耍起了酒疯,肆意辱骂何某。何某无端受辱,气愤不已,双方厮打在一起。打斗中,何某用砖头打向王某头部,致王某轻伤。本来是何某有理的事儿,突然因为打伤人,而成了被告。经调解,何某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000元。

  龙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能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被害人予以谅解。在案件发生过程中,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