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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前夕哈市旅行社团费调查:《旅游法》来了游价要涨
2013-09-08 10:14:0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洪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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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8日讯 “十一”长假临近,众多市民开始计划长假期间的出游。但与往年的9月,各旅行社早已拿出成型的旅游路线和报价相比,今年我市各旅行社却迟迟不肯为“十一”长假的出游揭开神秘面纱。究其原因,与10月1日起即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不无关系。

  为啥《旅游法》要来了,在旅行社报团出行的价格就变得扑朔迷离?今后出游价格会有啥变化?曾经的零负团费到底有着怎样的猫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调查《旅游法》后出游价要涨?

   长假将至团费仍是谜

  往年的8月下旬,旅行社便开始陆续推出“十一”期间的旅游产品,虽然价格会比平时高出一些,但因为是难得的假期,仍有众多市民争相报名。时下,9月上旬将过,“十一”期间的旅游产品及报价是否已经确定?5日,记者先后向4家旅行社咨询,得到的答案均为:“十一”期间,无论出境游还是国内游,具体行程及价格均未做出来。

  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10月1日起《旅游法》将施行,旅行社要明确游客到底该怎样在购物店购物、游客的自费项目该怎样处理后,才能做出具体价格。对于什么时候方案能具体确定,有的旅行社说可能会是下周,有的则表示大概要到9月20日前后。对于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十一”出游的价格是否会出现涨幅,一旅行社工作人员很肯定地告诉记者,无论是出境游还是国内游,价格不是涨了一点儿,而是很可能会翻倍。以韩国济州岛为例,目前的价格为四五千元,而“十一”期间,这个价格大概要在八九千元。

  哈尔滨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吕玉秀告诉记者,对于“十一”期间的出游路线和价格,各旅行社都在观望中。她说,《旅游法》施行后,游客将不存在在旅游过程中再交费的情况,现在普遍存在的自费项目,到指定商场购物都将是违法的。对于“十一”后的旅游价格,吕总表示,价格上涨已成定局,据她预计,这个涨幅不会低于30%。

   揭秘《旅游法》后价格为啥涨?

   没了自费项目指定购物的提成

  为啥《旅游法》施行后旅游价格就要涨?现在低价出游旅行社靠啥赚钱?那些零负团费带团的旅行社是咋生存的?记者采访了一位旅游业的资深从业者阿亮,他说,其实羊毛都出在羊身上,即便团费再低,旅行社仍然会从游客旅游过程中的自费项目,和到指定购物店购物的消费中赚取差价和提成。

  阿亮告诉记者,其实我市的旅游业是从上世纪80年代才兴起的,当时的旅行社只有省国旅、省中旅、省青年旅行社三家。到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三家旅行社的格局被打破,我市又陆续成立起一些旅行社,但那时还是计划经济,旅行社的价格基本都是一样的。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游客购物给导游提成的做法传入了我市,导游都不再只拿每个月的固定工资了,旅行社也开始有了来自游客之外的收入。特别是导游,从各个购物店中赚到了大笔提成。

  后来,旅行社越来越多,规模小的为了争抢客源,开始用低价格吸引游客,当然他们在降低团费的同时,会不断要求游客参加自费项目,说服他们购物,这样这些消费分给旅行社的提成,就弥补了团费低的损失。

  旅行社价格的整体失控,大概是在2002年以后。那时,旅行社遍地开花,不仅规模小的旅行社走上了低团费路线,为了生存,吸引到游客来报名,规模大一点的旅行社也开始这样做。比如低价团中会不包含一些景点的门票,导游临时收取游客用于购买门票的钱,一定高出门票的真实价格,这样旅行社才能赚到钱。一般导游都是在接机后,就马上宣布行程的自费项目,如果有人不参加这些自费项目,导游立刻变脸,甚至有的游客还遭遇了不掏钱就没地方的住尴尬。也有人遇到过住宿、伙食标准逐渐降低的行程,这都是因为导游对这个旅游团的消费实力不满意而做出的调整。当然,如果旅行团的消费能力超强,大家都攀比着购物,大笔花销留在了购物店,导游也会善待游客,包括给他们调到好的宾馆住宿,吃饭时多加几道菜等等。阿亮笑着说,从这个方面,导游还是有一定的职业道德的。

  《旅游法》施行后,游客的自费项目、到指定购物店购物都将不允许,旅行社不能干赔本的买卖,没了提成这部分收入,旅游价格自然就要上涨。

   起底旅行社会干赔本买卖?

   零负团费中的那些猫腻

  购物店的提成,景点门票的差价不光提给导游,也有旅行社的一份。旅行社会先与合作的购物店谈好返点,通常返点是阶梯式的,买得越多,返点越高。如果一个团中部分人参加了自费项目、购买了商品,靠低价吸引游客的旅行社就可以收回成本,如果买的人更多,旅行社就有赚头了。再后来,这种低团费的竞争更加恶化,发展到零团费甚至负团费。

  啥是零负团费?阿亮说,有的小旅行社,只有一间办公室,一部电话,两三位工作人员,他们以专做一条线路为生。比如规模大一些的旅行社都收去雪乡的散客,游客把团费交给规模大点的旅行社了,但每天就几个人报名,各家旅行社都无法天天发团,那么小旅行社就把各家的散客收过来,这样每天都可以凑成一个旅游团。虽然收来了游客,但这些小旅行社却不向那些收了游客钱的旅行社要钱,这就是零团费。有的小旅行社为了抢客源,不但不收钱,甚至还付给送来游客的旅行社钱,这就是传说中的负团费。小旅行社的人员少,他们会临时找那些不挂靠在任何旅行社,但却有导游证的导游,行业内称这些导游为“黑导”。“黑导”拼命推销商品,推销自费项目,赚取的提成中,有导游的一部分,这就是导游带团的全部收入,当然提成也有旅行社的。零负团费带游客出游,旅行社就用这些提成支付游客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余下的,就是旅行社的收入。

   对策坦然面对跟团游

   自由行或将增多

  《旅游法》的施行,是众多旅游从业者多来年的期盼,他们认为,法律的约束会使旅游业告别低价的不正当竞争,让这个行业回归到正轨上发展。但对于游客,同样的路线,《旅游法》实施前后却是不小的差价,心理到底该如何平衡?

  吕玉秀总经理说,以前虽然表面上的价格很便宜,比如韩国济州岛的行程,旺季的时候3000多元的团费,淡季的时候有的旅行社将团费做到了1000多元,这个价儿,连去韩国乘坐国际航班的钱都不够,所以这样的旅游,至少要有四五个自费的项目兜底,旅行社才能不赔本。如果游客不想在旅游途中加钱,那就只能在境外走马观花地闲逛。出国一次,又有谁愿意只看到国外的街路景色?“其实把在境外支付的各种花销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吕总说,《旅游法》施行后,报团出游的所有花销都在出游前一次性交齐,其实旅行社因为量大,拿到的景点门票等花销一定更优惠,如此算来,与之前分散交钱相比,今后游客一次性为出游支付的费用是划算的。

  而对于一些年轻人来说,跟团出行早已成为历史了,他们更喜欢自由行,业内人士称,随着《旅游法》施行后团费的高涨,自由行或将成为很多市民出游的选择。其实现在在网络上预订旅游产品已经很方便了,如交通、住宿、度假产品等,这些都已经为自由行、自驾游提供了便利条件。

   相关链接: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责任编辑:关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