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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停热费想翻倍上调 供热办称一周内有结果
2013-09-11 08:51:51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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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1日讯 记者今天从哈市供热办获悉,今冬市民申请停热,申请时限截至到9月30日。同时,申请办理停热的用户,缴纳的基础热费比率或将从20%上调至40%,目前有关部门已将意见形成报告提交至哈尔滨市政府等待批复。如果执行新标准,将对已办理停热的居民实行多退少补。

  据介绍,按照《黑龙江省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用户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每年哈市供热期从10月20日开始,居民9月20日后不能再申请停热。但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规定,分户供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的,应当在前一个供热期结束至本供热期开始2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也就是说,居民办理停热,9月30日前申请都可以。

  考虑到省市规定的不一致,今天,哈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哈市要求申请停热的最后期限统一至9月30日。按要求,停止用热的用户,要与供热单位签订停止用热协议,并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即热能损耗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过去哈市一直按用热费20%的比例收缴。

  据了解,考虑到哈市冬季严寒的特点,哈市热企运营成本逐年加大,为了保障冬季百姓用热安全,今年哈市将有可能调整20%的热能损耗费至40%,有关部门现正在向市政府打报告,等待批复,最多一周内将有确切消息。届时,如果热损耗费用上调,对已经办理完停热申请手续的居民所缴纳的费用,热企将多退少补。期间,热企禁止私自更改基础热费。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