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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物业办培训业委会监督要依法 维护小集体利益
2013-09-11 08:57:1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东北网9月11日讯 小区公用部分收入如何支配?小区物业用房产权归谁?业委会谋求个人或“小集体”利益谁来监管?哈市物业办将于近日对主城区400余业委会代表、区物业办和街道办主任进行首次集中培训,以强化业委会委员法律意识,明确业委会的责、权、利。
目前,哈市已成立的业委会中部分业委会运作不规范,委员不懂法、不依法;只强调权力,忽视义务,只监督物业企业,不监督业主自律;个别业委会不顾及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以谋求个人或“小集体”利益,导致各类问题。按哈市物业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街道办及社区对辖区内的物业企业及业委会具有管理、监督、指导等职责,而目前部分业委会处于管理“真空”的状态。
哈市物业办负责人表示,培训将通过对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方位解读,邀请业委会委员代表介绍经验及现场问答交流等方式,促进业委会及相关管理部门提高物业行业管理水平。
责任编辑: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