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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时速低于60公里超速20%以下加倍处罚 最多罚200元
2013-09-25 08:44:19 来源:生活报  作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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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9月25日讯 “我前几天刚接到几张超速20%以下的罚单,其中还有一张超低速的罚单,记得以前不是说超速不到20%不开罚单吗?到底超多少才开罚单啊?”24日,本报接到读者热线咨询,记者向省交警总队了解到,目前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所辖哈大、哈双、哈牡、哈尔滨绕城、机场等高速公路,对超低速、超速20%以下违法一样进行抓拍,并按照规定加倍处罚。

  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哈双、哈大等高速上追尾事故频发,很大程度上的隐患是来自于超载货车超低速行驶,导致后方来车无法保持安全车距,进而发生追尾事故。由此,交警部门在高速公路上增设的“电子交警”对超低速、超速20%以下违法一样予以抓拍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也就是说,在正常天气、正常行驶状态下,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车速低于每小时60公里,将被抓拍锁档,予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但是该负责人表示,该项违法抓拍启动初期,暂时未对超低速违法予以记分,但今后将根据违法情况酌情考虑是否记分。

  同时,很多驾驶人对轻微超速违法意识不够,以为超速不足20%不予处罚,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超速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危险系数高,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实际上,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限制时速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十的,给予警告;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五十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百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处以五百元罚款;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的、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加倍处罚。也就是说,超速10%以上20%以下要加倍罚款,罚款100元。另外,新交规还增加了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的记分值,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据了解,从8月26日至9月11日,仅仅半个月时间,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管辖哈大、哈双、哈牡、哈尔滨绕城、机场等高速公路,就有265台车辆因超速20%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