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1日讯 10日,报道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开展犬只登记备案免疫办证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11日起市民饲养的准养犬要到公安机关办理犬证。针对《通告》内容,市民纷纷致电咨询养犬办证具体事宜。就市民普遍关心的20个问题,记者再次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犬类管理大队教导员尤龙,为市民一一解答。
养犬条件
1问
到派出所领取《单位(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表》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或暂住证、房产或房屋租赁等居住场所证明,并携带犬只前往派出所备案、领表,同时与派出所签订《养犬治安责任书》。
2问
我与人合租房屋能养犬吗?
答:不能。根据《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居民养犬应当有固定的居住场所,且必须是独户居住,与人合租者不能养犬。
4问
我收养了6只流浪犬,但我住在城市建成区,能继续饲养它们吗?
答:根据《条例》,哈市建成区内每户限养一
只犬,非营利性的爱心人士或救助组织也应当遵守规定,将超限养数量的犬自行安置,也可以到农村等非限养区继续饲养。
3问
养两只犬能办两个犬证吗?狗产下狗崽怎么处理?
答:根据《条例》,每户限养一只犬。养犬人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将限养数量之外的犬只自行安置。无法安置的,可到民间经营的宠物寄养机构进行寄养。怀孕准养犬产下狗崽应由犬主转送他人办证饲养或另行安置。
优惠办证
5问
我在外地工作,别人可以帮我代办犬证吗?
答:可以。养犬人除准备正常办证材料外,还需写一份委托授权书交由代办人,代办人办理时也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
6问
单位因需饲养护卫犬的,该怎么办理?
答:根据《条例》,单位饲养护卫犬应具备相应条件,并持下列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1.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养犬登记申请;3.犬只免疫证明;4.养犬安全管理制度。此外,单位不得将饲养的犬只转让给居民,居民不得将饲养的犬只挂靠在单位名下。
7问
享受低保待遇的鳏寡孤独老人,该如何为犬办证?
答:根据《通告》规定,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辅助犬、享受低保待遇的鳏寡孤独老人养准养犬可以免缴管理费。以上人群办证流程:第一步:需要携带身份
证、户口、房产或居住场所证明,以及残疾人证明或低保证明或国家颁发的专业导盲犬证书,到辖区派出所提交申请;第二步:派出所将相关材料报送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周期在一个月内;第三步:审批合格后,享受优惠待遇者可携犬到区办证大厅为犬免费办证、免疫等。
临时犬证
8问
办理临时犬证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答:跟正常犬证一样,需要缴纳300元管理服务费。
9问
办理临时犬证也要为犬植入电子身份标识吗?
答:为了加强犬只管理,办临时犬证的犬也要植入电子身份标识。
10问
金毛犬不是禁养犬,犬龄1年后年检时,发现肩高体长超过准养标准怎么办?
答:根据《通告》,金毛、萨摩耶、哈士奇、松狮等体型较大的犬未被列入禁养之列。一般情况下,纯种的金毛等体型不会超过肩高55厘米、体长75厘米的准养标准。但不排除有个别犬的肩高体长超过准养标准。一旦有超出准养标准的同样要被禁养。
疫苗注射
11问
疫苗如何注射?幼犬和成犬有啥区别?
答:对于初生幼犬,可待三月龄时进行狂犬病初次免疫,十二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以后每年年检时免疫一次。对于犬龄满一年及以上,且今年未进行免疫的,办理犬证时现场注射疫苗。在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养犬人要再为犬只进行免疫,超出期限的将由公安机关注销养犬登记。
12问
疫苗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我可以选择吗?
答:不可以。在市民缴纳的300元的管理费中,已经含有疫苗费用,市民无需另外交钱。畜牧兽医部门为哈市办证的准养犬采购了同一标准的疫苗,此类疫苗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市民可以放心为犬注射。
13问
今年我已经为犬打过疫苗了,办犬证时还要重新注射吗?
答:不需要重复注射。养犬人需要携带犬注射疫苗的证明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在犬的登记表上记录备注,待到次年年检时再注射疫苗。
电子标识
14问
我心疼狗,只交钱办证,不为犬植入电子身份标识行不行?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标识是犬的“身份证”,犬及犬主人的所有信息都将记入其中。一是在犬丢失后,可据其找寻犬主人;二是可以记录犬扰民、伤人的记录。电子身份标识只有小米粒大小,植入犬耳朵后部。其他省市已有百万犬只植入,未发现对犬造成伤害。
年检地点
15问
明年到哪为犬办年检?
答:今后犬只办证和年检将在同一地点。此次设立的11个犬只办证大厅,是为这次集中办理犬证开设的。待犬登记管理工作日常化后,将适时缩减办证大厅数量。届时,公安机关将通过媒体发布年检办证大厅地址。
保险理赔
16问
犬伤人后,我该如何走保险?
答:近日,公安机关将就犬伤人保险的额度和理赔程序,与保险公司进行商讨。待11月1日前确定细则后,会通过新闻媒体或在办理犬只登记时一并告知养犬人。
环保殡葬
17问
用土掩埋亡犬属于尸体无害化处理吗?我应该到哪里给犬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答:不属于,火化亡犬才是尸体无害化处理。畜牧兽医部门将马上筹建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专门场所。在此期间,若有犬只死亡,市民可到民营的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犬尸体,携带相关尸体无害化证明,即可享受再次养犬管理服务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规范养犬
18问
犬伤人后,犬主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答:若养犬者拒绝垫付医药费,伤者可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同时,公安机关会将此次犬伤人的“劣迹”记入到犬的电子身份标识中。1年超过两次伤人,公安机关将不予年检,犬主人需自行处理安置“劣迹犬”。
19问
如何举报违规养犬?
答:市民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0问
虐待犬只怎么处理?
答:养犬人遗弃、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收留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书,并处以养犬人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