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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余受骗学生维权遇“盲点”提醒:学生兼职也要签合同
2013-10-15 09:19:22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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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0月15日讯 近日,哈市某高校大三学生王慧欣(化名)到哈尔滨新鹏源劳务有限公司想找一份抄写员的兼职工作,对方收取了240元的手续费后竟称只有发传单的工作,而已经交的钱无论有没有工作都不会退回的报道。14日,记者来到道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该局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可以将相关证据提供给他们,他们经过了解会给当事人一个说法。同时,经过调查,记者发现在“新鹏源”上当受骗的学生不在少数,甚至早在今年四月份,就出现了名为“新鹏源被骗者同盟”的QQ群,群内成员有四十余人。

  受骗者王慧欣:

  至少有44人被“新鹏源”骗了

  “被新鹏源公司骗的至少有44人,大家还建了一个QQ群,希望能联合起来举报‘新鹏源’。”

  “被新鹏源公司骗的人不在少数,至少有44人,被骗的都是学生,大家还建了一个QQ群。”王慧欣告诉记者。记者进入这个名叫“新鹏源被骗者同盟”的群后,发现群内成员有44人,大家被骗金额从210元到240元不等。有的同学甚至干了活也没有拿到相应的报酬。

  QQ在线的哈尔滨理工大学大三学生周凯(化名)告诉记者:“我做了打字员的工作,但还是没拿到一分钱。为此,我跟‘新鹏源’讨了2个月说法,最终还是没有结果。”周凯回忆说,今年4月份的一天,他在网上看到哈尔滨新鹏源劳务服务公司提供打字员的兼职,1万字300元。第二天,他就去公司交了210元钱,并签了协议。没过几天,公司的确给了他一份打字员的工作——给一篇生物论文排版。“我生物学得还可以,发现论文的内容怎么也衔接不上,总是缺少东西,需要自己加内容。”周凯说,好不容易排完了版,他们又以各种理由说不合格。

  一周后,周凯被“新鹏源”推荐去英语学校拉客户,但英语学校的人说跟“新鹏源”没有合作。最后,“新鹏源”告诉周凯可以做记录员,但是得拿个写有“家教”的牌子,去人多的地方拉人,成功拉到10个人才可以做记录员。周凯做了一天记录了10个电话号码,后来“新鹏源”告诉他一个都没成功,所以记录员的工作也做不了了。

  “新鹏源被骗者同盟”的群主小刘,现在已经大学毕业工作了。他告诉记者,这个群是今年四月份建的。当时他找兼职被新鹏源公司骗走210元钱。他上网发现被骗的同学不在少数,就建立了这个群,并在一些论坛上将群号公布。“建这个群就是让大家有个倾诉的平台,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联合起来将‘新鹏源’这个中介举报,不让它再坑其他人。”

  道里劳动保障监察局: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受骗学生可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我们,我们调查后约谈‘新鹏源’。”

  大学生兼职时利益受到损害,是否是存在监管空白?14日9时,记者找到哈市道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局。该局负责人高宏宇告诉记者:“有些单位为了钻法律空子,就以会员费的形式让大学生交费,大学生是在自愿的前提下交纳会员费。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会员费’在法律上存在盲点。”

  高宏宇表示,作为劳动监察部门,他们会尽最大努力维护学生的利益。投诉学生可将《会员协议书》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他们,他们将进行调查。之后再约谈“新鹏源”公司,让该公司出示营业执照和省人社厅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以此来认定该公司是否属违法中介,该公司如提供不出相关手续,那么劳动监察部门会通知工商部门将其取缔。如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只能参照《黑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禁止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来认定该公司存在违规行为。“但毕竟对方是以会员费的形式收取费用,大学生又是自愿签字的,这样操作起来的确有些困难。”

  哈工程大学学工部:做兼职也要签合同

  “在做兼职期间,要签订权责明确的劳动合同。如果需要中介,一定要选择合法正规的中介。”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工部的老师表示,在勤工助学过程中一定要有防范意识,一定杜绝占小便宜的心理。如果需要中介,一定要选择合法的、正规的中介。在做兼职期间,要签订权责明确的劳动合同。有些单位以种种借口拒绝与学生签订权责明确的书面合同,学生打工结束后,因没有书面协议,劳务费无处可讨。当企业要求签用工合同或协议时,学生们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或协议的所有条款。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