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3日讯 记者22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申请低保的救助对象可直接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改变了以往先到社区(村)提出申请的“三级”审核审批流程。哈市从今年第四季度起开始实行。
目前,哈市共有低保家庭9.9万户、16.8万人。从去年10月1日起,哈市将市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60元的标准提高到现行的每人每月410元。
省民政厅对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细化规定,将原有的社区(村)、街道(乡镇)、区(县)级民政部门三级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改为街道(乡镇)、区(县)级民政部门两级审核审批程序,申请救助对象可直接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简化了低保审核审批流程,极大了方便了困难群众及时办理低保手续。
考虑到困难群众的不便,哈市民政部门还制定了委托代理制度,有困难的市民申请低保,如不方便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可将相关证件及委托书,委托给所在社区工作服务站代其到街道办事处办理;还将在乡镇设置流动受理服务站、流动服务车,将服务直接送给需要的困难群众。
这些收入计入低保申请家庭收入
1家里有工作单位支付的工资、奖金和补贴等收入
2个人物品的出租、变卖家庭财产所得,还有储蓄、债券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的孳息,以及其他偶然所得
3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费
4继承的遗产、接受帮助的、遗属补助费、社会上给的、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改制并轨和破产等企业补偿金等收入
5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以及经商、办厂等扣除必要成本后的收入
6通过各种劳务性付出所获得的收入
7其他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