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8日讯 为了帮妻子讨回800元欠薪,丈夫一怒之下挥拳将妻子老板打伤,自己因故意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法官提醒,讨要欠薪勿冲动暴力,用法律手段就能解决问题。
刘芸在哈市南岗区一家小型装饰公司工作,2012年8月刘芸打算换个工作,但是这家公司还欠自己800元工资,由于自己多次和老板吕某因工资钱数问题协商不成,这800元工资始终没拿到手,刘芸和丈夫孙彬都很上火。8月21日下午,妻子再次去索要工资,孙彬决定和妻子一同前往,自己在妻子身边也好帮忙说话。到了公司后,刘芸与吕某又吵了起来,眼见妻子工资又拿不到了,吕某一怒之下挥起拳头向吕某打去,正中吕某眼部,将吕某的眼眶打伤,孙彬带着妻子离开后,吕某报警。2013年2月,孙彬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孙彬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鉴于孙彬是初犯,并且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吕某的损失,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所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此外,法官提醒市民,今年1月23日,“欠薪入刑”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对欠薪罪名的规定有了更明确的标准,劳动者可持欠薪证据,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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