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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一张欠条债主再讨债 律师:民间借贷一定保管好证据
2013-12-06 09:46:42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耿新
东北网12月6日讯 5年前已还清8万元欠款,当时债主推脱欠条丢失,可前不久,凭着同一张欠条,债主再度上门讨债,幸亏自己手中留有一张残破的收条,市民张亮(化名)才打赢官司。
5年前,因遇到急事,市民张亮从朋友刘东(化名)手中借款8万元,两人在欠条中约定,半年后还钱,除了本金8万元,另付2000元作为答谢费。
此后,张亮如约还清款项共计82000元。在索要欠条时,刘东推脱欠条已丢失,在张亮的要求下,刘东出具一张收条,写明收到欠款8万元。事情本来已经过去,可前不久,刘东再次找到张亮讨债,并出示了当初声称已经丢失的欠条。看到对方故意设套,张亮非常气愤,翻箱倒柜后,终于找到那张收条。由于保存不当,收条已经残破不堪。
在法庭上,刘东表示,收条上的字迹模糊、难以辨认,并非自己所写。后经专业人士鉴定,收条上确实是刘东的笔迹。道外区人民法院法官审理此案后判决,张亮手中的收条说明他已经偿还8万元,但对于2000元的答谢费没有说明,所以只需支付这部分费用。
律师说法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可超是张亮的代理律师,他告诉记者说,刘东以为时隔多年,张亮多半会弄丢收条,所以想趁机钻空子,没想到如意算盘落了空。但如果张亮弄丢这张收条,或者由于破损,上面的字迹无法辨认,那么他很可能输掉官司。所以,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
责任编辑: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