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议决定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8日召开
东北网1月17日讯(黑龙江记者 郭铭华 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17日下午,省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8日召开。
省政协主席杜宇新,省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赵克非,省政协副主席程幼东、何小平、洪袁舒、赵雨森、陶夏新、李继纯、郭晓华、杜吉明出席会议。
省政协十一届四次常委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东北网记者 孙晓锐 摄
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为审议通过召开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有关事项,为召开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做准备;书面审议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听取了有关人事问题的说明。
经过分组会议讨论和审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程日程;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名单;通过了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小组划分原则和召集人名单;通过了提交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确定报告人;通过了提交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审议的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报告,确定报告人;通过了表彰2013年履职优秀委员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