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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食药监局:拟迁址企业原址停业 经营许可证可托管
2014-08-05 09:39:15 来源:生活报  作者:褚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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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5日讯 4日,记者从哈市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制定了灵活的办事流程,对拟迁址企业原址停业的,实行经营许可证托管制度。

  据悉,新实行的托管制度,适用范围为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托管手续的企业应提出《拟迁址停业经营许可证托管申请》,并将经营许可证原件一并报送审批窗口。经审查符合迁址条件后,将企业的经营地址迁移至窗口托管,同时该企业与原经营地址脱钩。拟迁址企业在新址验收通过后,将其经营地址由审批窗口迁入新址,核发新的经营许可证。除上述经营许可证托管事宜依此办理,其它规定不变,经营许可证托管不收取费用。

责任编辑: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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