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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
2014-08-14 10:55:5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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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14日讯 记者从省纪检监察部门了解到,中秋将至,省纪委监察厅特重申并提出如下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

  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抓好中秋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监督,对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收送月饼节礼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省纪委监察厅专项举报电话为13204512388,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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