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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小学生玩火“烧没”大客车 “熊孩子”暑假又闯祸
2014-08-15 12:33:39 来源:东北网-大庆晚报  作者:徐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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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15日讯 暑假,孩子们外出的时间多了,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8月14日,记者了解到两起孩子“伤车”、“伤人”事件。

  仨孩子跑到大客车上玩耍,其中一个孩子用打火机点着纸篓,结果酿成大祸,客车被烧得只剩下“骨架”;另一起事件,一小孩在小区内“玩枪”,将别的孩子眼睛打伤,造成受伤孩子十级伤残。

  意外屡屡发生,作为监护人,家长最终也得为孩子的过错“买单”。

  前车之鉴

  案例一“玩火”烧了大客车

  小涛、小林、小超三个小学生跑到一停车场内,他们在院内发现一辆大客车。三个孩子兴奋地上了车,开始在里面玩耍。

  小涛拿着一个透明的打火机点着了纸篓。一看着火了,三个孩子有些慌乱,拿起杀虫剂就喷,结果火越着越大,最终将客车烧得只剩下“骨架”。所幸,三个孩子没事。

  事后,车主李某向龙凤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赔偿车辆损失、营运损失、违约金损失等25万元。

  经审理,三个孩子家长赔偿李某损失6.85万元。(文中未成年人系化名)

  案例二“玩枪”打伤人眼睛

  10岁的张欣彤(化名)家住让胡路区乘风庄某小区,一天,她在楼下玩,用玩具手枪将李旭(化名)的眼睛打伤。李旭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治疗后痊愈,后来鉴定损伤为十级伤残。

  由于双方家长对赔偿数额难以达成协议,李旭的家长将张欣彤起诉到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法官耐心地为双方调解,最终达成了满意的和解协议,张欣彤的家长同意赔偿李旭3万元钱。8月13日,李旭家长拿到全部赔偿款,他们对这起案件的结果也十分满意。

  法官为此提醒,因为孩子失误伤人的案件每年都有发生,监护人不得不为孩子的过错“买单”。暑假期间,孩子玩的时间多了,家长们尤其要注意,应对孩子加强监管,以防发生意外或惹祸。

  特别提醒

  孩子安全不容忽视

  暑期还未结束,频频发生孩子溺水、撞车等事件,家长一定要关注孩子的暑期安全。

  1.游泳安全。不能让孩子单独游泳,应配备游泳圈等安全器材,注意水域深浅,并教孩子用脚试水深浅。

  2.电梯安全。按下楼层键后,如果电梯不动,要立刻按下红色紧急键求救,千万不要试图打开电梯门爬出去。因为电梯随时会重新启动,上升或下降,十分危险。

  3.防火安全。孩子一个人在家时如果发生火灾,用湿手帕或围巾围住鼻子和嘴巴,再将衣服或棉被沾湿裹在身上,降低姿势贴着地面爬行,爬到窗户边或远离失火的地方。

  4.行走安全。随处可见的一个个下水井,有的井盖不严,有的甚至没有井盖,孩子一定不要在井盖上踩着玩,以免掉下去。

  5.人身安全。孩子一个人在家时,要把门锁好,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即使对方说认识你,并能叫出你的名字,也不要轻易相信。

  另外,孩子要远离建筑工地,工地上除了吊车、卡车外,还有钢筋架、水泥板、砖头等,这些东西随时可能会掉下来。

责任编辑: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