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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管理监督 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014-09-10 15:31: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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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民政局

  我们绥化市下辖三市六县一区,城乡总人口586万。全市建成养老服务机构174所,其中公办40所,民办养老机构134所。去年以来,特别是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自觉发挥职能作用,以锲而不舍的韧劲,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狠劲,努力做到找准点、发好力,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市民生和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深入摸底排查,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彻底搞清楚

  从实际情况看,我们全市养老机构点多、面广、战线比较长,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去年海伦联合敬老院“7.26”重大火灾后,我们在总结教训的时候,大家一致认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底数不清和相应监管措施不力,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于是,我们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一批强有力的干部,分别深入到10个县(市、区)的养老机构进行摸底,逐个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排查。在全市174所养老机构中,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占三分之一,主要是公办这一块;处于中间状态的占三分之一,主要是近年来新投入运营的;差的占三分之一,大部分都在偏远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就实质问题来说,一是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形成上下贯通的领导体系、工作体系和管理体系。二是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办法不规范不严密,可以叫做五花八门。三是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和失之于软。

  二、采取有力措施,把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逐一解决好

  一是出台《绥化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办法》。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进行论证的基础上,拿出了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办法样本,主要内容包括养老机构安全范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和养老机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等四个大的方面,共计62条。然后,我们经过认真协调,最后以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药监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八个单位的名义联合发文,使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形成了“民政主导、各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市、区)和养老机构普遍反映,这个《管理办法》内容详实,规定明确,要求严格,便于操作和便于执行。

  二是提升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规格。过去,对县(市、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考核工作,都是由我们民政部门自行组织实施,从权威、力度到奖惩都很不够。从今年初开始,我们推动市政府与10个县(市、区)签定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从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到考核奖惩,都规定得十分清楚。特别是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民政工作副县(市、区)长为主要责任人,安全考核评定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年底考核对养老机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个人和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对于全年没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经考核属达标档次的县(市、区),由市政府兑现奖励1万元。

  三是实行以奖代补办法,推动养老机构安全标准化建设升级。今年初,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调动民营养老机构开展安全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我们采取市县两级福利公益金“以奖代补”的形式,资助民营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标准化改造建设。在奖励对象方面,凡本市行政区域内专门从事老年人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民办养老机构,未达到安全要求的,经过改造建设安全设施达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行业标准条件(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年均入住率达80%以上),均可纳入以奖代补范围。在奖励项目方面,资金必须用在购买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食品卫生设施设备、电器安全设施和室内厨房天棚阻燃设施。在奖励标准方面,养老机构自行投入总造价必须超出奖励额度一倍以上。具体老说,50张床位以上、建设面积500㎡以上,奖励4万元;30张床位以上、建设面积300㎡以上,奖励2万元;10张床位以上、建设面积150㎡以上,奖励1万元。在奖励申报方面,由县(市、区)组织申报,申报资料要有养老机构规模现状、建设改造项目、增设装备名称、投资建设(改造)规模(金额)、完成时间等,并附有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报告》。在建设方面,由各地民政部门协调消防、卫生等专业部门帮助养老机构设计、指导,并保证设备质量、设备配套、票据齐全、调试合格、使用正常。在验收方面,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消防、卫生、建设等相关专业部门进行评定验收。

  三、敢于碰硬,把全市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监管到位

  一是依法取缔不合法经营的养老机构。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开展“一查二清三整改”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先后排查民办老年服务机构199所,其中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证书》的73所,无证经营的126所。经过清查整改取缔了34所,正在限期停业整改的31所,经整改基本合格的有134所。特别是针对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不达标、建筑安全隐患大、食品卫生不合格、未经审批无证经营等突出问题,我们对于已发证的基本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照“民建公助”的原则,加大监督、整改和扶持力度,帮助他们打造标准化的民办养老机构;对无证经营的,责任其立即停业整改,待经消防、安监、民政等部门检查合格发证后方可经营。

  二是严格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推动市政府成立了四个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组,制定了工作目标,从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人身安全等8个方面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进行督查。例如,今年元旦前后,市政府组织的四个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组下去回来后,把各县(市、区)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管理突出问题以及整改时限,统一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实行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的办法。今年“五一”前后,市政府四个督查组又下到各县(市、区)对养老机构安全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按项检查验收,对整改到位的7个县(市、区)提出表扬,对3个整改进度不达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这3个地方拿出整改时间表。

  三是严肃处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失责、失职人员。去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追究的力度。凡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对养老机构主管部门的领导,按照责任大小,一律不留情面,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对养老机构直接责任者,按照事故危害情况,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养老机构事故处理结果,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市进行通报。

  我市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照省厅要求,与兄弟市(地)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要按照这次会议精神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全市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省厅放心,让社会各界放心。

责任编辑:李逢时

【专题】幸福养老,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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