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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科学管理 着力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2014-09-10 15:31: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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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来县民政局

  泰来县辖10个乡(镇),总人口32.9万,60岁以上老年人4.7万人,占总人口的14.2%。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后,县委、县政府按照会议要求,精心研究,全面部署,强力推进,目前,我县建有养老服务中心1家,床位1009张;民办养老机构8家,床位340张,农村幸福院32家,床位240张。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公办机构养老为支撑、农村社区养老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新格局。

  一、纳入大局、强力推进,构筑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合力

  全省2013年呼兰现场会后,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民政、财政、住建、规划、卫生、发改、交通运输等部门和10个乡镇为成员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全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总体规划之中,修订了《泰来县养老服务体系2011—2015年发展规划》,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分阶段、按步骤推进实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同时,建立起政府各部门联席办公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对凡涉及养老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府督办内容。县委、县政府先后12次专题研究全县养老服务工作,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如土地使用,水、电、气等费用都给予政策性减免或优惠。同时,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养老事业,人人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活动,评选出20名孝亲敬老之星、10个敬老模范村、10个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二、整合资源、分层落实,着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我们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齐抓共建的基本原则,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财政投入、社会集资、整合资源,全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自2009年以来,全县共筹集资金近8000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4100万元,其他方式筹措资金3900万元。一是新建县养老服务中心。从2009年开始,县财政累计投资4100万元在江桥镇分两期建设了占地面积52540平方米、建筑面积13600平方米的县养老服务中心。共入住五保老人893人,使全县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目前,县养老服务中心已成为全市乃至全省规模最大的集五保供养、荣复军人供养、失能老人供养和社会自费养老“四位一体”的县级养老服务中心。二是着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采取民办投入为主、政府政策优惠为辅的办法,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建设了8家民办养老机构,床位340张。三是改建村级养老机构。我县依据农村实际,以乡镇为投资主体,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把合并后闲置的敬老院、村委会和学校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改建成32个农村幸福院,占全县农村社区的39%。计划到2015年末,全县再新建、改建农村幸福院10个,占全县农村社区的50%。农村幸福院具有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卫生保健、紧急救助、文化活动、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同时,针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少、功能不完善等问题,结合新农村试点村和星级村建设,新建健身娱乐广场24个,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建文化书屋83个,为老年人开展文体、健身和娱乐活动提供了理想场所。

  三、落实政策、强化保障,多层面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我县在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基础上,不断强化敬老养老保障,努力让老年人安享晚年。一是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全县农村低保3737户、5655人,其中60岁以上享受低保老年人1253人,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93元。同时,其他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向老年人口倾斜,全力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二是社会保障和社会福祉全面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参保率达到95%,3.1万名60岁以上老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从2010年7月开始,为全县2800名年满80周岁的低收入老人和90周岁的所有老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总计发放高龄津贴1370万元。从2013年1月开始,为全县948名失能半失能老人全年发放失能补贴99万元,为农村60岁独生子女户老人852人,兑现计生优惠奖扶资金34万元,奖扶面达到100%。三是医疗救助解决老年人口就医难问题。全县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全部参加合作医疗。2013年,农村参合人员享受住院、门诊、慢性病合作医疗报销资金5200万元,其中住院9700人次报销3240万元;为6860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检查身体,建立了个人健康档案。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救助标准最高限额由1万元提高到2万元。实行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医药费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重大疾病老人实行按比例累加救助,全年个人累计最高救助金额达8万元。2012年以来,共医疗救助老年患者982人次,救助金额275万元,其中,重大疾病患者186人次,救助金额173万元。四是提高五保供养水平。集中供养对象在县养老服务中心入住,供养经费为每人每年3260元,县财政每人补助1800元,住院费由医疗救助全额报销,衣服被褥、生活用品由县财政局供给,院民衣食无忧,患病及时治疗,生活舒适幸福。同时,积极发展院办经济,走“以院养院”的发展之路。县养老服务中心,建有39500平方米的蔬菜种植基地、5020平方米的养殖基地,年院办经济收入全部用于改善老人生活,进一步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水平。

  四、立足发展、优质服务,为农村养老服务事业注入持久生命力

  我县围绕老年事业发展和服务两大主题,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方法,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强化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成立县养老服务中心,核定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编制8人,采取竞聘的办法,选聘热心敬老养老工作,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管理职务。中心规格为副科级,服务人员49人,全部为公益岗位。对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实行“人定岗、岗定位、位定分、分定奖”的管理模式,明确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考核责任制。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加义工服务队伍。全县成立了乡镇老年协会5个,村(社区)老年协会24个,吸纳发展会员600余名。同时,调动和组织村干部、党团员、乡村医生、教师、学生和企业家等各类服务资源,建立了1200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目前,全县共有居家养老专门服务人员160多名,为老服务志愿者2000多名。三是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者服务水平。为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外界先进管理理念,先后选派45名工作人员赴省内外学习养老服务技能,学习先进的管理和服务经验。同时,聘请卫生、消防、医疗专业护理专家深入到中心敬老院和幸福家园,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者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李逢时

【专题】幸福养老,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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