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3日讯 5年前,一男子将自己租来的房子卖给了他人,然后携款潜逃。5年来,新华公安分局民警从未放弃过追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于今年9月份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并于近日在哈市将其抓获。
伪造手续,假冒房主卖房
2011年6月11日,新华公安分局接到李某报警称:其位于曙光新城小区的回迁房出租给他人后,被租房客以17万元的价格卖给马某。经调查,马某是从一个自称叫“王文东”的人手中购买的该房屋。后经核实,“王文东”卖给马某房屋时,使用的房屋手续为假手续。
接到该案后,新华公安分局刑侦队立即展开侦查。对“王文东”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比对筛查,发现“王文东”为假名,且使用的身份证也为伪造的假身份证。为此,侦查员又找到房主李某及被害人马某,让其辨认,二人表示该假身份证照片上的人确实为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因无法找到该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且“王文东”留下的电话号码已停止使用,案件陷入僵局。
追查五年,确定嫌疑人身份
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案件性质恶劣,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责令刑侦一队紧抓案件的蛛丝马迹不放,力争尽快破案。一方面,侦查员对案件发生前后,该嫌疑人在曙光新城小区的行动轨迹进行视频侦查,并调取了嫌疑人在实施诈骗时,跟被害人一同去银行取款的视频监控录像,同时对这些录像进行保全,确保案件证据不灭失。另一方面,侦查员对嫌疑人来我市期间联络的关系人着手,确定嫌疑人真实身份信息。但因线索有限,案件无法继续展开进一步侦查。
龚海涛局长到任后,高度重视早年积案及信访案件,刑侦副局长亓鑫多次组织侦查员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梳理,并听取案件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侦查员一直未曾放弃,通过对曾经留下的各种相关证据及各类线索进行梳理侦查,2016年9月,侦查员终于在曾与犯罪嫌疑人联系相对紧密的部分人员中发现重要疑点线索。
经查,其中一名女子名为刘某某,现住黑龙江省孙吴县某镇,侦查员驱车近七百公里,赶到该小镇展开侦查,成功找到了刘某某。经过对刘某某询问及进行辨认,刘某某辨认出假身份证照片上的人就是其前夫高某某,同时,刘某某证实2011年6月期间,其前夫高某某确实在牡丹江市活动,并与其联系紧密。
奔赴哈市,将嫌犯抓捕归案
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信息后,侦查员立即对高某某进行上网追逃、侦查抓捕。经分析研判比对,侦查员发现高某某的活动轨迹主要出现在哈尔滨市一带,且行为轨迹比较规律。经进一步侦查,侦查员得知高某某现在一家搬家公司上班,是一名司机兼力工。侦查员立即赶赴哈尔滨市,对高某某展开抓捕。侦查员找到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的搬家公司,进行蹲守,于10月25日13时,将要外出的高某某抓获,押解回牡丹江市。
经审讯,高某某交代了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牡丹江市租住一间房屋,并伪造了该房屋的回迁协议,后以“王文东”的名义,将该房屋以17万元价格出售,并携款潜逃的全部犯罪事实。现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男,37岁)涉嫌诈骗罪,被羁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