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4月21日讯 男子当月工,竟偷走雇主家3万余元财物。目前,嫌疑人已被刑拘。
12日7时许,绥滨农场三十五队居民于某某来到绥滨公安分局报警称,家里雇的一名月工把金项链、金手镯、现金、摩托车等偷走,被盗物品价值3万余元。
经调查,嫌疑人应为鹤岗人,一直使用名为“张晨”的身份证。最终,警方确定嫌疑人为何某,并于当晚7时将其抓获。
经审讯,何某42岁,2016年出狱后,使用捡来的名为“张晨”的身份证去找工作。打工第6天,他盗窃了雇主的现金、黄金首饰等物品。目前,何某已被刑拘。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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