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6日讯 今年以来,桦川县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屡见不鲜,在了解到一些老年人常说吃药不见效或吃药后副作用很大等情况后,桦川县人民检察院与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得了联系,明确了工作目标和监督重点,细化了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针对药品的安全问题展开监督工作。
在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卷宗时发现,孙某某经营的药房在明知某保健品销售有限公司没有医疗机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向该公司订购了铁骨王、咳喘净等一些保健品,而这些药品大多销售给中老年人,这些中老年人服用后,轻则感觉药没有效果,重则出现了副作用和一些不良反应,药监局经法定程序对涉案药品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这些所谓的保健药均为劣药假药。
发现这一情况后,桦川县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药监部门共同学习了“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与他们达成共识,依法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对该案进行了查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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