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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中级法院首次发布商事典型案例
2017-05-03 13:51:2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荣荣 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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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加格达奇5月3日讯(刘荣荣 记者 曹伟) 4月28日上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商事审判新闻发布会,民二庭庭长发布了5起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民间借贷等商事纠纷类型的案例。民二庭副庭长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这也是大兴安岭中院首次发布商事典型案例。

  此次公开的典型案例有: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某支行与被告大兴安岭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神华销售集团某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兴安岭地区某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贾某某与被上诉人某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胡某某与被上诉人刘某、原审被告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黑龙江省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唱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据民二庭庭长王贵森介绍,发布全区法院商事审判案例是充分发挥商事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丰富商事审判指导载体,提升商事审判工作水平,以直观的方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合理预期和指引,规范商事实践活动,维护商事交易秩序,推进商事诚信建设,扩大商事审判社会影响力。

  据了解,2016年,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商事案件97件,涉案标的5.3亿元。通过审理商事案件,体现法律重视保护商事合同自由,重视商主体和商行为的营利性特点,重视和保障交易快捷、安全的技术性规范,重视维持企业的稳定与政策及行政规章的适用。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