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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帮朋友泊车好心办坏事 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2017-05-08 15:11: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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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8日讯(记者 雷蕾)日前,牡丹江穆棱市的陈某某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一千元。而这惨痛的教训是因为他酒后帮朋友泊车换来的。

  陈某某是穆棱市某村一名农民,2017年2月5日下午,与几位朋友在镇上一起喝完酒准备坐公共汽车回家,还没到公共汽车站,恰巧遇上了本村的小伙伴开车往家走,于是陈某某坐上了小伙伴的车。刚上车,开车的小伙伴说要到储蓄所取点钱再回家,于是把车停在储蓄所的道边上,因天冷,车没熄火,司机就下车去取钱了。坐在车上的陈某某觉得小伙伴的车停的有点斜,没有停到停车线内,怕车发生剐蹭。好心帮忙的陈某某忘了自己刚喝完酒,坐到驾驶位准备把车挪到停车线内,不想在挪车时,把一辆正往停车泊位内进的车刮了一下,对方车主就报案了。后经检测,陈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日前,陈某某被穆棱市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一千元。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