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钱,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可能是一年种地的收入,也可能是几年的积蓄。如果一个农村家庭丢失两万元钱,这绝对不是一件小事儿。
近日,大庆杜尔伯特县公安局他拉哈派出所接到他拉哈镇大排排屯居民晓刚报警称,其母亲卖黄豆的两万元钱被收粮的人偷走了。
接到报警后,杜尔伯特县公安局民警立刻驱车百余公里赶到村里调查,结果发现:这是一起假报警情的荒唐事件!
那么,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民警是如何发现警情有假?当事人为什么要报假警?报假警又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卖黄豆的两万元“丢失”村里发生蹊跷“盗窃案”
“我家卖黄豆的两万元钱丢了,你们赶紧来看看吧……”
4月27日13时许,杜尔伯特县公安局他拉哈派出所接到他拉哈镇大排排屯居民晓刚报警称,其母亲卖黄豆的两万元钱被收粮的人盗走。
“由于遭窃财物金额较大,当地派出所无法处理此案,迅速上报到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在农村,两万元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负责侦办此案的杜尔伯特县公安局刑侦七队副大队长郭永军说,接到报警后,副局长杨坡立即指派他带领精干警力全力侦办此案。
接到命令后,郭永军带领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从县里到案发地大排排屯往返有200多公里,为了尽快赶到现场,民警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猛踩着油门。
“到达现场后,我们马上进行侦查,挨家挨户走访调查。”然而,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民警却发现该案疑点重重:面对警察的到来,受害人没有表现出悲伤和焦急,反倒面露喜色。而据村民们反映,晓刚当日也并没有卖那么多的黄豆,那么,何来的两万元钱?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报警人可能在说谎,这是一起假警情!
那么,事实真的像民警判断的那样吗?晓刚又为何要报假警?
一问经过就“犯病”原来祸起7个鹅蛋
“你丢的两万元钱都是卖黄豆的钱吗?”
“你再想想,到底有没有两万元钱?你确定是收黄豆的人偷了吗?”
为了进一步核实案情,民警把报警人晓刚的母亲和媳妇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可是,就在民警问到关键问题时,晓刚的母亲却突然心脏病“发作”,儿媳妇也以此为借口一再要求带着婆婆离开派出所。面对这种情形,民警只好把报警人晓刚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钱就是收黄豆的人偷的,别人没来过我家。”
“黄豆多少钱一斤卖的?你卖了多少?”面对民警的询问,晓刚不正面回答问题,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晓刚不得不道出事情的真相。
原来,收粮商贩李某和周某到晓刚父母家收了20多斤黄豆。在两个人离开时,周某偷偷把晓刚父母家7个鹅蛋拿走了。晓刚父亲发现后追了出去,周某见无法圆场,给了老人50元钱。本以为此事可以就此了结,没想到老人的儿子晓刚回家听说此事后,气呼呼地找到收粮商贩,询问对方要“官了”还是“私了”。
“‘私了’怎么办?”周某问。
晓刚告诉周某:“要是‘私了’的话,我家丢了一万元钱。”周某听晓刚这样说,告诉晓刚想报警就报警,自己没偷不怕报警。就这样,晓刚拨通了报警电话,觉得说丢一万元钱不够解气,于是加大了“丢钱”的数额,称丢失两万元。
见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晓刚心中窃喜,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谎报警情为泄愤当事人已被行拘
“接到指派时,我们正在研判另一起案件的信息。群众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肯定要不遗余力第一时间去解决。”郭永军放下手头的工作,带领民警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赶到现场,路上就开始研判怎样才能最快破案,挽回报警人损失。却没想到,这只是村民的“恶作剧”。
“我们这个队负责5个乡镇刑事案件的侦办,每天工作量都非常大。处理这起假警情,我们用了一小天的时间,势必会对真正需要侦办的案件产生影响。”民警询问报警人为何要报假警,得到的回答是:想通过警察整整偷鹅蛋的收粮商贩,让公安机关替他泄愤。却不知自己不仅占用了珍贵的警力资源,也因此触犯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郭永军提醒市民引以为戒,切莫为一己私欲触犯法律。据了解,因谎报警情,晓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