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27日讯(孙艳丽 记者 孙晓锐)近日,省林区中院组织辖区23个基层法院同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省林区中院在院长李大伟的指挥下,成立两个宣传督导组,分赴非法集资犯罪高发地区督导指挥,与当地苇河林区法院、兴隆林区法院联合开展宣传活动。林区两级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刑庭庭长及干警参加了本次宣传活动。
活动以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实效、注重创新原则,以保护林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在实效上出重拳,在创新上下真功,采取固定宣传与巡回宣传相结合、实地宣传与网络宣传相促进、本单位宣传与外援单位宣传相补充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确保宣传活动不留死角。一是悬挂标语、发放传单,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常见手段、实际危害、维权方式,引导林区人民群众形成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能力;二是在重点商业街、社区、广场等地设立宣传站、法律咨询台,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提高林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三是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林场,法官巡回讲法,增强林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抵御能力;四是主动与当地司法局联系,对需要进一步提供法律帮助的被害人,由司法局统一登记、统一联络、统一援助,推进法院对打击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力度。五是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片,并邀请当地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和巩固宣传效果。活动共悬挂条幅29个、张贴标语52张,设立宣传站、法律咨询台23处,发放宣传材料9640份,接受群众咨询1460次,7家当地电视台对活动进行专题报道,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
本次宣传活动是林区两级法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一次实际行动,是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巩固并扩大宣传月效果的一项重要举措。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效提高了林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能力、甄别能力、防范能力和抵御能力,对营造林区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的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能力、甄别能力、防范能力和抵御能力,对营造林区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林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区金融和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