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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放宽落户条件
2017-05-30 07:38: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冰 关俞龙 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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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5月30日讯 近日,记者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了解到,按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齐齐哈尔市就全面放开放宽城市城镇落户限制等具体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根据该市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明确“只要在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房(含租赁),本人有落户意愿的非户籍人口,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并简化省内户籍人员夫妻投靠落户审批流程。

明确“凡依法登记结婚的省内户籍人员以夫妻投靠为由落户的,手续齐全,由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社区民警调查,所长审批,无需上报分、县(市)局审批”。下放务工人员落户、求学落户、投资落户三项审批权限,由市局审批调整为分局审批,进一步放宽、简化来齐落户条件。务工人员只需签订劳动合同即可办理落户,取消缴纳养老保险限制;投资经商人员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落户,取消了投资金额和纳税限制;购房落户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办理落户;在城镇享受义务教育的中小学生,凭学校证明和学籍档案,可为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