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2日讯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郑龙却不相信这样的话。他不但骗了“女友”的钱,还把妻子的13名亲属,当成“目标”,以能办工作能买到便宜住房为由,向对方实施诈骗。
今年4月底,郑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谎称能人骗取“女友”5万多元
郑龙,原是某单位的一名技术人员。虽然已经结婚,但因长年在外,妻子并不知道,从2014年开始,丈夫在外处了个“女朋友”。
在“女朋友”张静面前,郑龙谎称,自己是搞工程机械销售的,父亲是铁路部门的一名段长。
郑龙得知,张静想找一份正式工作,遂欺骗她说,自己可以通过父亲的关系,为其办理铁路合同制工人。
张静相信了他的话,随后,郑龙开始向其索要好处费。从去年7月份开始,张静陆续给了郑龙5.6万元好处费。
令她没想到的是,钱拿出去了,工作的事情,却一直没有动静。
在她的多次催促下,郑龙感觉自己躲不过去了,就在网上,下载了一份假的劳动合同,让张静在上面签字。之后,此事便再也没有消息。
时间长了,张静觉得,这件事可能不太靠谱,便找到郑龙,说她不想办工作了,让他把钱退回来。郑龙口头上答应,但总找各种理由推脱。张静在钱要不回来的情况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妻子亲属先后有13人被骗
除了骗自己的“女朋友”,郑龙还把黑手,伸向了妻子的亲属。
2013年,郑龙打电话对妻子的姐姐说,他能给妻子姐姐家的孩子,办到铁路部门工作。
妻子的姐姐,正愁女儿没有工作,赶紧向郑龙询问各种事项。
随后,郑龙以要给人送礼为由,称要先交8.5万元。
妻子的姐姐觉得,大家都是特别近的亲属,遂相信了郑龙的话。她先后五次,给郑龙汇了24.9万元。
然而,很长时间过去了,这件事也没有下文。她多次追问郑龙,女儿工作的事,每次,郑龙都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4年,郑龙又给她打电话说,最好给孩子买套楼房,方便孩子住宿,他能弄到便宜的房子,每套才8.5万元。
妻子的姐姐没有多想,同意让他帮忙买房子。郑龙又以交取暖费、水电费等各种名义,向其要了13万多元。
除了妻子的姐姐外,郑龙妻子的另外12名亲戚,也让郑龙以同样的理由,骗了钱。
骗250多万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加上骗张静的钱,郑龙共计骗取14名被害人250多万元,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在此过程中,郑龙的妻子,对此事竟一无所知。她说,直到丈夫被拘留,她才知道,丈夫早已经辞职,并骗了那么多亲属。
法院认为,郑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今年4月底,郑龙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在判决生效30日内,退赔被害人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