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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男子持刀致人重伤 血迹搜索犬20分钟锁定伤人凶器
2017-06-15 12:58: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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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6月15日讯(记者 雷蕾)近日,大庆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持刀致张某重伤、吕某轻伤,被抓后却不肯交代凶器下落。警方派出警犬搜索,很快便化解了这一难题。

  9日晚23时许,卧里屯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居民朱某因琐事和吕某发生争吵,双方相约在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乙烯体育馆前的街心公园附近见面后,发生厮打。朱某使用尖刀将和吕某一同前来的张某的胸部刺伤,将吕某的左上臂外侧刺伤、右腿弯外侧刺伤、左小臂外侧刺伤、左侧上牙被打掉。

  卧里屯公安分局接警后,紧急启动三警联动机制,指令刑警、治安、社区同期火速出警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分工合作,将2名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其他民警迅速将正欲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控制,并带回分局审讯。但朱某拒不配合警方调查,不肯交代凶器下落,卧里屯分局立即请求市公安局派出警犬协助搜索作案工具。警犬技术大队三名警犬训导员携带血迹搜索犬“十杰”和“金唐”迅速到达现场。依据现场环境及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轨迹,分组展开了拉网式的搜索。

  “金唐”坐下示意训导员有所发现。

  经过20分钟的仔细搜索,血迹搜索犬“金唐”在第一现场向南一公里绿化覆盖掩映的小区围栏夹缝处坐下,向训导员发出警示反应,训导员上前一看,果然发现尖刀、螺丝刀各一把。

  民警在警犬“金唐”示警的地方发现凶器。

  经鉴定,该尖刀和螺丝刀正是这起故意伤害案的作案工具。

  面对物证,犯罪嫌疑人朱某(男,29岁,大庆市人)如实供述了自己持刀伤害2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

  目前,胸部被刺伤的被害人张某经抢救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文中被害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