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20日讯 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与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签订共同建立“‘一带一路’自贸驿站”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享优势,共建统一平台,提供统一服务,助力企业降成本、拓渠道,更加便利地融入“一带一路”。
协议明确:一是以双方海关特殊监管区等为载体,以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政府推动等方式,合作建设“‘一带一路’自贸驿站”。二是共同发起设立“‘一带一路’自贸驿站”建设发展基金,建立联合投融资平台。三是搭建以人才、信息、培训、金融、物流、运输、生产、市场、海关、国检、报关、报检等为主的“‘一带一路’自贸驿站”第三方物联网服务平台,为企业建立线上合作平台。四是以设立“‘一带一路’自贸驿站”联络处等方式,建立创新合作机制。
协议还明确,双方每年将组织企业参加“‘一带一路’自贸驿站”双向推介会,制定出台招商引资等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双方围绕两地“‘一带一路’自贸驿站”发展定位和规划,联合“‘一带一路’自贸驿站”合作区政府及企业等,实现“三通”,即“政府政策的联通、地区利益的互通、企业合作的畅通”的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打造一条“功能最全、政策最优、服务最好、市场最大、成本最低、速度最快”和“一路保税、保税一路,一路半价、半价一路”的“‘一带一路’自贸驿站”。
据介绍,“‘一带一路’自贸驿站”由青岛前湾保税港区发起,主要是通过选择境内“一带一路”沿线各陆海口岸为节点,以中、东、西部中心城市为枢纽,以国家自贸区和综合保税区为载体,使境内自贸驿站实现点线面的有机结合,建立起一个广市场、大资源、低成本、高效能、多功能的区域经济合作联盟。目前已有新疆、广西、海南、福建和伊朗等20多个境内外政府及地区和机构签署了“‘一带一路’自贸驿站”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