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23日讯 6月22日上午,在大庆市环保局会议室,大庆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郑重地从市环保局局长韩松岭手中接过大庆市首张排污许可证。当天,在市环保局举行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座谈会暨颁证仪式上,大庆华能新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庆市化芙纸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拿到了大庆市首批新版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也标志着大庆市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迈入新阶段。
据了解,根据环保部统一要求,今年6月5日前,火电、造纸企业需向所在地(市)环保部门申领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7月1日起,无许可排污、不依许可排污或瞒报造假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市)环保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的排污许可申请,并将依法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排污许可证或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审核工作须在6月底前完成。
据市环保局总量科工作人员介绍,大庆市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造纸、火电企业共17家,已全部通过审核并获得排污许可证统一编码。
“新版排污许可证由正本、副本组成,把各项环保要求集中在一张证上,实现了对排污单位实行全过程一证式管理,对企业的环保监管更加直观、全面、细致、准确,既是强化环境管理的全新举措,也是排污单位守法、相关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将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韩松岭表示。
“排污许可制度是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环保管理的重大改革。此次排污许可制度实行综合许可、一证式管理,力争改变以往‘数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局面,将逐步整合环评、验收、环统、排污收费等制度而成为环境管理的基础核心制度。”韩松岭说,对排污单位而言,排污许可证不再只是一个证书,而是一套管理体系,需要不断更新数据,提供监测记录、季报、年报等资料。企业要“自证合法”,即通过建立自我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证明其依法排污。
记者还了解到,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项,载明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今年年底前,市环保局还将发放石化、农副食品加工等1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